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母亲公园绿化栽植及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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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母亲公园绿化栽植及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母亲公园绿化栽植及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4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4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最终全部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

10%

评标价=磋商最终报价×(1-10%)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10%(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4%

评标价=磋商最终报价×(1-4%)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市**区金辉大厦A座18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自治区**市**区金辉大厦A座18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77-****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8****5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8****56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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