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兴产业基地(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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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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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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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基地建设项目-****基地(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县****基地建设项目-****基地(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AHZF-2024-030)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县百善镇百宋路百善加气站西50米

联系方式:陈工 电话:0561-****8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路153****报社二楼

联系方式:152****5818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姓名:****

地址:**市淮海中路79号

中标(成交)金额

2.3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6日

公告期限

一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路153****报社二楼;联系人:李兰兰;联系电话:152****581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本次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上同步发布。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7
中标通知
濉溪县百善农业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兴产业基地(一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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