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等零星维修工程 | |
项目概况 | 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需要开展码头堆场画线、标识等;****公司走廊东北侧墙面铲粉乳胶漆出新;一公司9号闸口北侧挡墙拆砌、粉刷等。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响应文件**时间 | 2024/9/5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报价 | 18451.60元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报价 | 20983.93元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报价 | 21086.58元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双休日、节****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公司将按本项目成交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李响,联系电话:0555-****466。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