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等零星维修工程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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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等零星维修工程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标的名称

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等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概况

海关监管场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需要开展码头堆场画线、标识等;****公司走廊东北侧墙面铲粉乳胶漆出新;一公司9号闸口北侧挡墙拆砌、粉刷等。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响应文件**时间

2024/9/5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报价

18451.6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报价

20983.93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报价

21086.58元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双休日、节****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公司将按本项目成交原则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李响,联系电话:0555-****466。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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