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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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带动作用,提前做好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接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征集和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项目拟列入县重点项目管理,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报为市重点项目或省重点项目,项目原则从工业(含技改)基建项目,农林水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业项目,商贸、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县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选定。其中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具体标准可参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宁发改函〔2023〕126号),申报县重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起。

跨年度在建重点项目除本年度基本建成的外,原则上继续保留,列为2025年重点在建项目管理;已开工建设或已取得施工许可,2025年上半年可开工的项目可列为在建重点项目管理;已完成可研报告或备案证明,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下半年可开工的项目可列为预备重点项目管理。

作为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将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省、市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林等方面的指标、报批费用均有很大的优势;重点项目工作是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直单位绩效考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的考核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符合国家、省、市投资安排意见,且进展顺利的重点项目,将作为申请资金补助的重点推荐对象。

二、报送要求

请项目相关单位于9月18日前将项目材料以文件和****发改局****中心)汇总。报送的重点项目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对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2024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和前期工作进度要认真预估,以确保重点项目基础资料的深度和质量。新报项目请将项目基本情况一并附上。

电 话:0593-****021 邮 箱:****@163.com

附件1:**县2025年重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2:《****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宁发改函〔2023〕126号)

****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2025年重点项目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列2025年重点项目类型

所属

行业

项目

所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年限

起始

总投资 预计至2024年底累计完成投资 2025年工作目标 建设(筹建、代建)单位

责任

单位

行业

主管

部门

备注
年度计划投资 进度

计划

开工

时间

计划竣工(或部分竣工)时间
范例

(1)在建项目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时序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进度目标要按季度把全年计划完成的主体工程量或形象进度排出来,对完成量能与设计总量作比较的,要有百分比。

(2)预备项目着重体现要开展的主要前期工作,按季度把全年计划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排出来,应尽可能说明清楚事件、时间,如几月份完成项目(预可、建议书、可研、申请报告、备案、初设等)前期工作阶段发生的报批文件编制、上报、审查论证、批复等事件。

范例: 建设一条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一季度厂房完成三通一平;二季度进行厂房主体框架建设;三季度完成无水氟化氢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四季度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投产

(1)序列(针对2024年项目);

(2)新申报;

(3)拟不列(针对2024年项目),拟不列的要在备注列进行说明,如项目建成投产、**原因无法实施等等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规范填写,以批复文件名称为准;2、建设内容及规模表述要简练、概括,工业、农业项目规模要体现年生产能力及产值,基建项目主要体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受益人口等信息;3、建设年限体现开始年限至完成年限,如2024-2025;4、拟开工时间以及拟竣工时间体现至年月,如2015年12月。

附件2

宁发改函〔2023〕126号

****委员会关于

做好2024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各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好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的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持续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应符合“十四五”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开发、能耗和环保等要求。

2.项目必须具备重要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我市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较好。

3.项目原则上须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已备案。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用海)、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突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和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政府专项债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重大项目。

(一)农林水利。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引调水、****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要流域综合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基地、海洋牧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等项目;渔港项目。

(二)交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城际(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独立特大桥隧;民航机****基地;沿海泊位、内河泊位、深水航道工程;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通信、邮政项目。

(三)能源。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核电站;****电站;****电厂);新能源发电或储能项目;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国家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

(四)城建环保。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供水设施(含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含市政管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危险、医疗废物综合处置设施项目;城市特大桥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保障性**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

(五)工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包括: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项目;食品、冶金、建材、特色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产业项目。

(六)服务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基地;****基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基建项目;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应急和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七)社会事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学校建设项目;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型和工作深度要求

市重点项目分为在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两类,申请列入市重点项目的工作深度要求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序列:2023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符合在建重点项目要求的,转列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

2.新申报:申报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或2024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

3.申报列入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4.凡申报省在建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市在建重点项目,且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二)预备重点项目

1.序列:2023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应转列为2024年在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迟到2024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序列2024年预备重点项目,但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

2.新申报:申报2024年预备重点项目,申报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4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4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

3.申报列入2024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4.凡申报省预备重点项目的默认申报市预备重点项目,且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信息一致。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报送,以免项目重复申报。其中:

1. 县管项目:由各县(市、区)发改局、东侨经发局负责审核申报辖区内的项目。

申****人民政府同意;尚未完成用地、用林、用海、环保等前期审批的,原则上应先取得县级相应审批部门的审查支持。

2. 市管项目:市****发改委申报其投资建设的项目。电网、5G基站****公司汇总申报。

央属、省属企业及市属企****公司(分公司)在县级投资建设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局、东侨经发局负责申报。

申报的项目若尚未完成用地、用林、用海、环保等前期审批的,原则上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审查支持。

(二)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11月17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1. 网络申报:登录“**市项目动态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新申报和序列项目都须申报,未序列的项目需执行“不序列”操作,并写明退库原因)。

网址:http://218.5.222.92:12000/drcpm/home

申报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尚未获取账号、密****重点办。

新申报项目填报基础信息时,项目名称、**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须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同时上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若已完成用地(用海、用林)、环评等相关审批的,须将相关资料传至“项目档案”。

序列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有变化的,请上传佐证资料并做备注说明;所有新的批复件也应及时上传至“项目档案”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2.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申报汇总表从系统平台生成,加盖公章后作为申请报告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

五、其他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纸质申请报告与网络申报内容要准确、一致。

(二)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三)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实行一项目一业主。

(四)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考虑给予山区县(市、区)适当降低标准支持。

(五)此文件电子版可在互联网“****委员会”门户网站搜索下载。

附件:市、县(区)发改部门联系电话

****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县(区)发改部门联系电话

****发改委联系人:钟华玲

联系电话:0593-****117,158****2608

邮 箱:****@163.com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办 公

手 机

蕉**

黄晨灵

0593-****829

139****7136

**县

吴厚东

0593-****375

173****9290

**县

陈朝晖

0593-****896

180****1786

**县

许凯宁

0593-****739

177****5901

**县

蒋能炜

0593-****793

157****5122

**市

马子怡

0593-****916

132****6681

**县

杨容花

0593-****015

130****1536

**市

吴伟佳

0593-****066

176****6931

**县

张仁慧

0593-****901

130****3636

东侨开发区

林召建

0593-****592

180****9401






抄送:****办公室,各县(市、区)发改局、重点办,东侨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发局、重点办。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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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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