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调整建设项目需求公示(2024-JW16-W1014)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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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升级调整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LED显示屏、音频扩声系统、中控控制及切换系统、门禁系统、设备安装及材料、AI智能行为监控分析系统、操作台、办公椅等多项物资。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该项目预算49.62万元。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合同履约要求

1.验收交付

(1)交付前,中标供应商应对物资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2)在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3)采购单位在交货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4)具体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采购单位规定程序执行,中标供应商配合实施;

(5)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采购单位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风险管控

(1)中标供应商承诺接受采购单位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采购单位通报,中标供应商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况时,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的;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况;

(2)在不妨碍中标供应商正常生产、作业得情况下,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对物资生产进度和过程质量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3)中标供****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3.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延期交付时,应当向采购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工程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采购单位任务实施,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中标供应商应给予足额赔偿;

(2)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采购单位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供应商在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辅助线路布设要美观**,非必要不铺设明线。

2.同类项目已多次招标,市场**丰富,潜在供应商响应积极。

3.中标供应商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保障等;

4.自项目验收完毕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产品免费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中标供应商承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服务价格不超过本次投标价格,终身维护保障;

5.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中标供应商在现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

6.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单位后,预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免费质保期内,货物因中标供应商责任产生质量问题未予以补救,或者予以补救后仍然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待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后,采购单位接到中标供应商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申请后和后续质保期保函,于30日内核实质量情况,办理质量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7.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启动函,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审核通过后3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

八、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13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物资采购站

联系电话:0531-****7386/****7385

电子邮箱:****@163.com

3、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7345/139****9919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9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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