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人民政府令第115号)、《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宁党办发〔2021〕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电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站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回族自治区******与**市**市****水库右岸牛首**麓。
3.建设规模与内容:****电站属****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400MW,****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下水库、开关站、泄水建筑物等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743.00m,死水位1718.00m,调节库容803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273.00m,死水位1241.00m,调节库容799万m3。
4.建设工期:本工程筹建期24个月,施工总工期7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6个月,完建期9个月。
5.项目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为912364.83万元。
二、建设必要性
1.是推动实现“30﹒60”双碳目标,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
2.是缓解**电网电力需求及调峰需求的有力抓手;
3.可强化系统供电可靠性、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
4.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5.是适应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有效手段;
6.建设条件及地理位置较优,是**“十四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对******电站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征地问题及本项目与周边基础设施的关系处理问题等方面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表达对******电站工程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回族自治区**市汉坝东街19号
联 系 人:罗明华
电 话:189****4959
电子邮箱:****@qq.com
邮 编:751600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市丈八东路18号
联 系 人:王学乾
电 话:177****8083
电子邮箱:****@qq.com
邮 编:7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