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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9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文号: | |||
时效: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30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6-****8505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809室
邮 编:221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批文 |
1 | ****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徐邳环审[2024]1号 | 2024年8月30日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