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案件顺利推进、便利管理人履职,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报名摇号的方式选任**吉****公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批2件破产案件打包以随机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一名(备选一名),****法院受理裁定书为准。
**吉****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6日,住所地**省**市郑蒲港新区镇淮中路825号天润港城3栋601室,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樱,股东为张樱(持股比例70%)、史亮(持股比例30%)。
******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0日,住所地安****经济开发区建筑业总部大厦512-3室,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秀桃,股东为彭征宇(持股比例95%)、杨旭(持股比例5%)。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已编入《****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主体应具有成功处理企业破产管理工作的执业能力;
3.申报主体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5人,派出人员中应有一半以上的人员具有破产工作经验,团队负责人应有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能力,并需亲自参与办理本案,亲自向本院汇报工作;
4.近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5.申报主体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6.愿意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
7.自指定之日起至终止履行职务之日,在本院要求时有条件随时派员在本院集中办公,并同意接受本院全日制考勤。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份,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申请书(不超过3页A4纸)一般限定在2000字以内,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主体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及破产团队建设等情况;
2.团队负责人介绍、团队负责人亲自办理本案并向本院汇报工作承诺书;
3.拟委派从事本案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名册表、联络方式、履职能力综合说明、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经验和工作业绩,及无不适合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情形的承诺书;
4.申报主体对债务人前期情况的了解程度,及如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之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法院调整。
四、注意事项
经初步调查,**吉****公司少量设备淘宝网一拍已流拍,******公司可能无破产财产,债务人相关人员下落不明,管理人报酬可能无法保障,请各中介机构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
五、选任规则
本次选任破产管理人,以随机摇号方式从全部报名的中介机构中确定管理人一名(备选一名);仅有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若无中介机构报名的,则从《****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中摇号指定。
六、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7时
联系人 :陶惠(0555-****450)、张维玲(0555-****004)
联系地址:**市**历阳镇历**路65****法院****中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