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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学校“双师型”教师初级、中级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发展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中心
地址:**市**区民治路183号
邮编:524006
电话:0759-****216
附件:2024****学校“双师型”教师初级、中级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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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