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承接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码头工程,结合现场情况,本工程需租赁用3台叉车、1台随车吊。
该工程所需用的3台叉车、1台随车吊已具备租赁条件,根据中交一航局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3台叉车、1台随车吊进行询价租赁,并采用线下报价方式。
2.1项目概况: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印尼西加里曼丹省西**,西临卡里马塔海峡,属于坤甸省吉打邦县,北距Ketapang市约 56km。本项目本项目包含**2个10000t通用泊位,1个8000t袋装氧化铝出口/液碱进口泊位,2个8000t铝土矿进口/焦炭出口泊位,五座泊位岸线总长778m,码头与岸之间836m长北引堤,航道长度1216.8m,港池面积154622㎡,港池及航道疏浚至-6.5m,疏浚总量约73万方。
2.2租赁编号:YNJJ-****003
2.3租赁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租赁日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分部分项工程 |
1 | 叉车 | 3T | 3 | 2024.9.15- 2024.****.14 | 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市吉打邦县 |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 联锁块预制、倒运施工 |
2 | 随车吊 | 10T | 1 | 2024.9.15- 2025.2.14 | 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市吉打邦县 |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 钢筋半成品倒运 |
租赁设备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3.1报价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设备租赁的资质。
3.2所供机械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报价人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批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本次询价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报价人应能开具合规的发票。
5.1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前将电子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部机务员处(****@qq.com)(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项目部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为线下询价,报价人通过与项目部机务员联系(+62 089****83747)进行报名参与、标书获取、投标。
招标组织机构:****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印度尼西亚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省吉打邦县
联 系 人:(印尼**)吴晓东
电话:081****83747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