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司**省三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县施工)劳务采购第四批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公司**省三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县施工)劳务采购第四批次
2.2采购编号:****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主测 | 人 | 2 |
2 | 项目副经理 | 人 | 1 |
3 | 统计主管 | 人 | 1 |
4 | 统计员 | 人 | 4 |
5 | 司机 | 人 | 5 |
6 | 试验室副主任 | 人 | 2 |
7 | 生产经理 | 人 | 2 |
8 | 内业员 | 人 | 2 |
9 | 加油员 | 人 | 1 |
10 | 工长 | 人 | 9 |
11 | 工程(副)部长 | 人 | 2 |
12 | 副总工程师 | 人 | 2 |
13 | 厨师 | 人 | 2 |
14 | 测量员 | 人 | 8 |
15 | 保洁员 | 人 | 1 |
16 | 帮厨 | 人 | 2 |
17 | 安全员 | 人 | 4 |
18 | 安全部长 | 人 | 1 |
19 | 管理费 | 项 | 1 |
2.5服务地点:**省**市**县**街24号
2.6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12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具备****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潜在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市**大道245****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 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98****6680;QQ:****459505)。
9. 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经开区**集中区燕山路7号长江名苑1-2层8号门市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33****5388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区中源大道巨宝二路蔚蓝半岛S5栋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0559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省****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0451-****9916
日期: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