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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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通知
各家电、电脑销售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更好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公开征集**市“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要求

1.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条件的家电或电脑销售企业。

2.有销售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等15类产品资质,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

3.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府补贴的“让利**”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金融机构满减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4.家电企业需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将回收的旧家电交至有正规资质的家电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5.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7.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按要求签订承诺协议,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补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企业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8.要配合整理审计材料。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以旧换新”凭证纸质资料。

二、申报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并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家电或****政府补贴的“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盖章)

5.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电脑销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制定家电回收流程,提交与回收企业、拆解企业签订的协议,回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拆解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7.家电或电脑销售企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向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资料整理成册,纸质版和扫描件各两份,市、旗县区商务部门各一份),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报名统计表和****商务局,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报名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8日。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企业确定

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参与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

****商务局: 杨海霞 ****262

****商务局: 彭加洪 ****590

****商务局: 高小波 ****613

****商务局:陈 倩 ****693

****商务局:张加波 ****051

****商务局:赵小红 ****996

****商务局: 张琳悦 ****163

****

2024年9月9日


附件1:报名统计表.docx
附件2:**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诚信承诺函.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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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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