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4]74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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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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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24】74号

****政府台供地[2024]20131号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面积(㎡)

出让

面积(㎡)

出让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拍卖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地上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容积率

绿地率

(%)

台土告字【2024】74号

**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拱新大道南侧地块

76107

63334

****园区)

95001-158335

≤50%(特殊产业项目可放宽至60%)

≤40m

≥1.5,≤2.5

≥10%

50

17500

3500

备注

1、该宗地按《**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拱新大道南侧地块回购协议书(样本)》执行,出让后,以2200元/㎡的价格回购地块内可分割、转让的工业厂房用于新前街道范围内村留地安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0㎡,对应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无偿移交;

2、该宗地按《**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拱新大道南侧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协议(样本)》执行,****园区建设,回购的地块内产业用房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可分割转让,转让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00㎡,分割转让应以幢、层为最小分割单元,且不得二次分割转让;配套用房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该宗地产业类型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下限应符合《**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规定标准;

3、除《**区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拱新大道南侧地块回购协议书(样本)》约定回购的产业用房外,地块内剩余产权需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条件须知: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台自然资规条331********0028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仅可单独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6:3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6:30)

3、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6:30

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站(https://tzztb.****.cn/tzcms/)及****网站(zrzy.****.cn)上公布。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3、咨询电话:

(1)****:

土地业务问题:0576—****7977、****2767;

规划业务问题:0576—****2708;

手续办理问题:0576—****5126、****5127;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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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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