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公司杂粮采收作业,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外雇作业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1.作业内容:****牧场有限公司杂粮采收所需,配备齐全相应的临时作业人员。
2.采收杂粮名称:红小豆、黑豆、绿豆。
3.作业地点及面积:****那农十四队(大块地)约为400亩;
4.作业价格:杂粮采收作业费为120元/每亩(含税价格),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双方实际测量杂粮采收面积计算支付作业费用。
5.结算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经本公司确认杂粮采收作业合格后,按双方实际测量杂粮采收面积计算支付作业费用,由中标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劳务发票。
二、杂粮采收作业相关要求
1.外雇采收作业人员****农牧场有限公司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成果,采用人工拔收,6根垄为一组采收堆放。
2.中标方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公司及其人员、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公司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公司工作的临时作业人员应胜任本公告涉及的杂粮采收作业任务。中标方应提供人员的基本情况,设专人负责管理。
4.中标方保证进入杂粮采收工作的临时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疾病、无影响。
5.中****农牧场有限公司现场人员监督管理。中标方必须对所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保证中标方的临时作业人员在完成杂粮采收的临时作业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6.中标方****农牧场有限公司规定的杂粮采收作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作业,****牧场有限公司要求规定的时间上岗上工进行采收,如逾期未完成****服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三、比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具备在**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卡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
2.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五、比选方式:
1.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所有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报价单,由评委组统一评比,价低者得。
2.比选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
3.经评审,价格最低的单位或个人为中标方。
4.竞拍方式:采用降价拍卖方式,实行价低者得的原则。作业费为每亩120元(含税价格)每亩每次降价5元,价低者得。
5.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规定作业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立即****集团 “黑名单”。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
2.竞拍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
3.报名地点:****
4.竞拍地点:****
5.报名联系人:
**涛 联系电话:137****4487
康瑞联系人:史金龙 联系电话:151****6777
参选机构单位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