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购买双明大道(松白路-龙大路)市政工程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采购小组分****事务所、****事务所、**市****事务所和****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委的认真审查,4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此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共邀请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与投标,****小组进行比较4家的报价,研究讨论评选资质最优,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经对比以下4家单位的报价:1、****事务所,报价为282,000元;2、****事务所,报价为285,000元;3、**市****事务所,报价为287,000元;4、****,报价为280,000元。最终选定的单位为:****,中标价格为280,00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280,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单位实施的双明大道(松白路-龙大路)市政工程项目土地整备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风险提示、法律支持、解决建议、辅助工作等(不含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同时协助采购单位理顺房屋权属核查等土地整备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保障采购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行使职权,防范法律风险。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单位名称:**** 地址:**市******社区****科技园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8646 传真:0755-****8472 电子邮箱:****@qq.com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