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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9-10 18:05
20天 |
银行保函 |
11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JXJPSDJ |
**市锦北灌区**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市锦北灌区**市上游片区一干渠幸家山头段渠道改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补充: 一、专用合同条款第17.3 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支付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第一、第四条的规定: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现场代表签字后才有效(并附:质量检测合格资料),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支付。”修改为“工程支付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有关事项监管的通知》(宜府办发(2024)14号)第3条严格控制工程款项支付的规定: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现场代表签字后才有效(并附:质量检测合格资料),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且工程款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80%比例。剩余 20%比例待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评审后,分年支付到审核部门审定金额的 97%。” 二、投标保证金:投****银行转账、****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两种形式。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函(宜市发改函(202416号)”规定,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保函申请流程及申请网址详见:https://www.****.com/home。选择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须上传电子保函。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宣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客服电话:0795-****002. 三、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4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