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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确认,现对**长江公路大桥夜间照明恢复工程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3.2.1项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是否提供固化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
答复:按已提供的清单填写。
2、安全生产费的计算: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报价的1.5%计,提供的市政工程量清单,市政工程以人机之和为计算基数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是否明确计算方式,或计算的金额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即可
答复:以招标文件 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报价的1.5%计为准。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只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项目总工没要求必须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请明确!
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为不适用,而在招标文件中需要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资质、业绩、人员、信用相关信息,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7 投标人资质信息、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状况不需要提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5、招标文件第57页条目号16.1条中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若按照16.1.1条调整,请明确可调因子、定值权重!
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第92页价格指数和权重表是否不用填写请明确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92页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如有)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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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