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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提升垃圾处理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提升22座垃圾中转站,其中**乡镇压缩转运站16座,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6座;配置乡镇垃圾收集车32部,垃圾压缩车16部,高压清洗车16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在主**及其他乡镇商业街道、交通主次干道两侧布设约3000个垃圾收集箱、桶。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