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住宅、商务楼宇信息基础设施长效维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
****就本市内部分**住宅、商务楼宇的信息基础设施长效维护工程,项目预算631万元(含税,人民币),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规模(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1 | **市部分小区信息基础设施长效维护工程项目(标包一) | 371万元 | 1 |
2 | **市部分小区信息基础设施长效维护工程项目(标包二) | 260万元 | 1 |
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 招标内容
本次维保工程采购主要包括现场巡检工程、现场技术服务、故障抢修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1工程地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2服务期限:长效维护,项目维护至网络迭代更换之日止。
1.2.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2.4本项目划分标包,每个标包限中人数1人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打印件。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09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过一起同类维护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2.1.5投标人须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09月0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1.6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00至2024年09月14日17:00(**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邮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cn/)的 “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注册,注册完成后在平台内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进行信息登记,然后按照提示进行缴费。选择项目进行信息登记和缴费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投标人必须使用在本****银行账户进行缴费,****银行账户,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风险。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投标人须填写准确的开票信息,通过平台自行领取下载电子发票;如有疑问,可联系“邮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 29 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中路332号2号楼201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邮E招(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玉**路 280 号
联 系 人:吴旭东
电 话:139****12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中吴大道夏雷村188号五号楼202室
联 系 人:恽丹华、姚晶
电 话:189****7159,133****8880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