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建设用地开发与整理工程 |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 月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崇福路清表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77.108855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79.880260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79.268868万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刘鹏超 二级注册建造师;陕 261****14570;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红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陕 261****31157;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悦 二级注册建造师;陕 261****49007;
3、中标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 B幢 25 层)5、联系人及电话:曹美奇、李琛,联系电话:029-****9899转8013。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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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经开区建元路191号
联 系 人:齐昊
电 话:136****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 系 人:曹美奇、李琛
电 话:029-****9899转8013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