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4〕16号)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农发〔2024〕16号)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我县2024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4年,围绕我县农业粮油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58人,其中专业生产型粮食产业班58人,专业生产型油菜产业班50人,专业生产型特色产业班50人,三个班。每一个班培训时长不低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培训学时不低于40个学时。培训总资金按每人1800元计算,不高于28.44万元,本培训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包含成交培训机构为完成培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农民教育培训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
2、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3、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6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实习实****基地;
4、****管理队伍3人以上,拥有农学类专兼职教师队伍15人以上。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有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计划、工作规范,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处理的不良记录。
三、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各培训机构如有意愿申报,请于2024年9月14日17:30****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2、评审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地点:****四楼会议室。
四、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备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有意愿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到****农经站(209办公室),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现场听取培训机构汇报近几年农民培训经验、业绩、查阅资料,打分、报价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三)上会备案:****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承担**县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机构后。将遴选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1:诚信办学承诺书
附件2:****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报名表
(联系人:李玉兰 联系电话:0855-****249)
****
2024年9月11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4〕16号)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农发〔2024〕16号)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我县2024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4年,围绕我县农业粮油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58人,其中专业生产型粮食产业班58人,专业生产型油菜产业班50人,专业生产型特色产业班50人,三个班。每一个班培训时长不低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培训学时不低于40个学时。培训总资金按每人1800元计算,不高于28.44万元,本培训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包含成交培训机构为完成培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农民教育培训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
2、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3、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6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实习实****基地;
4、****管理队伍3人以上,拥有农学类专兼职教师队伍15人以上。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有完善的培训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计划、工作规范,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处理的不良记录。
三、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各培训机构如有意愿申报,请于2024年9月14日17:30****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2、评审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地点:****四楼会议室。
四、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备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有意愿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到****农经站(209办公室),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现场听取培训机构汇报近几年农民培训经验、业绩、查阅资料,打分、报价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三)上会备案:****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承担**县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机构后。将遴选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1:诚信办学承诺书
附件2:****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报名表
(联系人:李玉兰 联系电话:085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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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