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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由****为本项目代理机构,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2.2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太阳岛中区太阳大道与天马路东北角区域内
2.5建设规模:在太阳岛中区太阳大道与天马路东北角区域内规划建设生态停车区,用地面积3.5公顷,规划停车泊位860个。该区域为多年次生林,主要树种为**、柳树、杨树,经统计现存树木共计约330余棵。要求保留现有乔木及丛生灌木,并结合实际绿化情况,科学利用月亮二**北两侧3.5公顷裸露地建设停车位860个。其中月亮二**侧用地1.4公顷,停车泊位360个;月亮二**侧用地2.1公顷,停车泊位500个。停车场地面全部采用8cm厚植草砖铺设,入口设道闸8套(4套带收费系统),入口及外围设余位显示牌4套,内部配建高杆灯12座、监控48台枪型监控头。**街东西两侧分别作为公交车和出租车落客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6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以实际情况全过程配合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8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招标控制价:186725.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均可),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若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将被否决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注:拟派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拟派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劳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拟派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6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hrbggzy.****.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交易用户注册及选择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售后不退。投标****交易所****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招标文件费用后,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如因未点击查询而导致的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2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截止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市**区**街1号,****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关女士,联系电话:0451-****0015/199****29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街1号,****交易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所(https://www.****.cn/)
****交易中心(https://hrbggzy.****.cn/)
(https://www./)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
8.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哈尔****风景区14栋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024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共乐西头道街50号8楼999室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451-****0015/199****2908
邮箱:****@163.com
注:咨询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终稿-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