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3********579432C-****0912-000110-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9-12 10:51:18 |
****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办公厅******厅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府批准,我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县**华阳大道北侧、柏鲜食品厂区西侧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 时间 | 挂牌截止 时间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54 | 县**华阳大道北侧、柏鲜食品厂区西侧 | 19999.84 (合30.00亩) | 工业 | 50 | ≥1.2 | ≥40% | ≤15% | 315.45 | 63.09 | 2024年10月2日8:00 | 2024年10月12日10:00 |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报名及领取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只受理竞买人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9日到我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四、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
本次出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1.申请报名日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9日17:30。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00。
3.竞买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10月9日17:30前。
4.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10月2日8:00至2024年10月12日10:00。
5.现场勘察:宗地现场由****组织,相关竞买人自主联系,自愿参与。
五、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壹份。
2.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联合竞买报名的,须提交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委托报名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壹份(均加盖公章)。
竞买人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填写竞买申请书壹份,并提交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复印件壹份。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l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本次出让宗地均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竟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回龙街道府前路政务新区C区
联系电话:0556-****183
联 系 人:吴先生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182****54165
****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