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陕发改社会(2024)1069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人: ****
2.2 项目名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2.3 项目建设地点:****西咸院区,西咸院区位于西****中心地带,北临天汉大道、东临秦汉大道。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工程建设费:17334.10万元(含6500万元医疗设备房,560万元基础设置改造提升工程费用),总建筑面积22050平方米,具体为:①**工程:建设中西医结合病房楼1栋,由南、北楼(包括连廊)构成,建筑面积15050平方米,其中南楼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北楼建筑面积8850平方米(包括连廊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②改造工程:改造部分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改造主体楼A区一层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门诊(含中医综合治疗区)2000平方米、主体楼A区二层和四层中西医结合病房3000平方米、主体楼A 区地下一层中药房1000平方米、行政楼四****研究中心1000平方米。2、设备配置方面:主要为诊疗设备配套购置和药剂炮制加工类设备配套购置,共7类,121台套。包括西医类诊疗设备23台、中医诊疗设备10台、康复理疗设备34台、中西医结合诊疗设备11台、中药制剂14台、实验室25台、教学4台。项目总投资约20071.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代建服务(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2.6 代建项目控制目标:规模、标准、投资控制在批复范围内,最终总投资不得超过批复概算总投资。
2.7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法定质量合格标准。
2.8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策性文件要求,管理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服务周期: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09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项目情况:本项目总投资约20071.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7334.10万元。(参考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投资估算表项目代建管理费142.74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25万元、造价咨询费108万元),代建服务费计费方式:后续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中的相关各项概算为基数X(1-下浮率);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2.1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代建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代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代建项目经理应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2.2 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具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拟派代建项目经理及专业负责人的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登记),并提供(近 6 个月内)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及代建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的基本信息在“****建设厅系统平台(http://js.****.cn/)**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平台不提供相应查询功能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说明);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省和项目所在地市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的机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00:00时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 00:00 时止(**时间,下同),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文件最后上传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省发展和改革委,联系人: 侯业伟 ,电话: 029-****0627 。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西路256号
联系人:种老师
联系电话: 029-****1331-3458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雁展路1111****中心T6-15层
联系人:丁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联系电话:029-****6622-812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