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位于**高新区**街2号**省****大队综合楼二楼640平方米房屋出租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转让方名称 | **省****大队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61156 |
挂牌期间 | 13 |
挂牌日期 | 2024-09-13 00:00:0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www.****.cn/ggzy/gycq/gppl/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项目名称 | 位于**高新区**街2号**省****大队综合楼二楼640平方米房屋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10 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13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5日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432-****9915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0432-****0495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新点技术咨询 | 电话 | ****980000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位于**高新区**街2号**省****大队综合楼二楼640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通过 **市 公共**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省****大队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1.出租房屋只可用于培训、办公等用途。****宾馆、超市、洗浴等用途。服从出租方管理,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 2.出租方房屋属于国有资产,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需要向出租方报备。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者入股、抵押,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4.承租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地方行政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5.水、电、供热、物业费、税费等因承租方经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以现状出租,如须修理、修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6.本标****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4%收取。 |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省****大队 | |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市高新区**街2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宝东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96.0 | |
经济性质 | 11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省****大队****委员会议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 |
批准内容 | 同意出租位于**市高新区**街2号闲置业务用房1处,出租面积640平方米,出租期限不得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出租另行报批。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10 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
挂牌底价 | 9.6 万元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1 | **省****大队综合楼1 | [****银行****服务中心支行(072********152********001599)] | 5.0 | |
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5时00分 | |||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市****公司****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服务中心支行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备注 |
1 | **省****大队综合楼1 | **市房权证高字第G****885号 | **市高新区恒**路**街2号 | 闲置 | 640平方米 | 综合楼 | 3年 | 9.6万元 | 1年 | 5.0 | 一次性付款 | 缴款成功后30日内 | 5.0 | 2024-09-13 09:00:00到2024-09-27 09:00:00 | 2024-09-27 09:00:0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