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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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在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个别市、单位以及参评人员反映了部分问题。为进一步明确政策和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案例成果库病案

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作为排名第一位的主诊医生或责任护士,可作为各自申报专业代表作的条件。

二、关于科普文章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医学类或医学相关专业的期刊(具有 CN、ISSN 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科普文章字数每篇应在2000字以上。

三、关于工作量

(一)手术为主临床专业计算门诊工作量(有病房),评价项目单位为“单元”。

(二)实现病案信息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提取工作量,并出具证明;未实现病案信息化管理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提供工作量证明和佐证资料。

四、关于考试成绩

申报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分数线标准的,可申报基层高级职称评审。

五、关于代表作

申报人符合《关于开展 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552 号)代表作条件的,可申报 2024 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六、关于年度考核

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由所在单

位据实出具申报人近 5 年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政策

符合《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只享受一次职称等级晋升政策倾斜。

八、关于突出贡献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晋升高级职称

按照《**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

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 40 号)有关要求 ,突出贡献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晋升前需参加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符合省级合格分数线标准。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以有效成绩单为准)。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认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时,须为2017年10月1日以后引进并满足省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能力标准条件。

九、关于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考试

援派期为1年及以上的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免除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关于未开考专业初级职称申报

申报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维修)、生殖健康咨询、药具管理、医学基础研究初级职称的需线下提供相关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委员会。

十一、关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政策

****医院****社区****中心的人员,不适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 ****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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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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