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审计、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自筹。****受**** (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报省国资委备案后,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集团出资510万元(持股51%)、高浪出资340万(持股34%)、胡斌出资100万(持股10%)、曾江出资50万(持股5%),出资方式为货币,所有股东均已出资到位。
2.2比选范围:****拟公开转让所持有的51%股权,实施全面审计、资产评估、法律专项服务,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需求及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市。
2.4服务周期:自选聘日起至股权完成转让日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以调整服务期限。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
2.6项目限价:资产评估:2万元;审计服务:2万元;法律专项服务:2万元;
2.7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资产评估、二标段为审计服务、三标段为法律专项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产评估:
1. 资质要求:****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资产评估服务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股权转让审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国****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事务所执业****分所/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扫描件,****分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分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审计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法律专项服务: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国****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务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同时应具备有效的《中****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 人员要求:法律服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或破产状态: 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9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登录****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无法操作的在**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持授权书(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开始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15时 00分,地点为**省**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市**区滇缅大道218号 联系人: 曾哲飞 电 话: 151****9953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郑皓予、张琳 电 话:0871-****1740 邮 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