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三纵、六横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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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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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 **经开区**片区三纵、六横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34,715.00 元) (专业领域: 道路清扫 )
包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8,000.00
包合计:434,715.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清扫服务
需求描述
**经开区**片区三纵、六横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434,715.00 1(项) ¥434,715.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只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09-19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9 11:00:00(**)
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名:
******公司
账 号:
****02244
注: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之前向******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4个月
(二)交付地点:
**经开区**片区三纵,六横道路
(三)验货方式:

作业方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标准、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运输、环卫设施维护管理等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示范路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的通知》(渝市政委〔2011〕184号)及《****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的通知》(渝市政委〔2015〕15号),以及****参照上述文件标准制定的《****环卫保洁作业单位考核制度》执行。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且报价唯一(有选择或者有条件的报价不予接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4个月(具体详见第二章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投标报价需按完成所有服务期工作的总报价,该报价在作业面积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服务期内固定不变。总报价下浮率=分项报价下浮率,报价时投标人应自行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国家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434715.00元,单价最高限价为:6.25(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总价与单价核算不一致,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修正。

2.币种:人民币

3.费用构成:该价格应是采购项目内容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加班费用、奖金、福利、社保、劳保等费用,实施作业必须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费用,以及投标人管理、安全、交通、运输、利润、税金、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4.费用构成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公司
联系人:
李玉
联系电话:
199****274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5575
免责声明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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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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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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