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1 | 全过程审计、 专项跟踪审计 | 审计服务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含PPP****区管委会直属企业投资,****中心进行评审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绿化类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必审项目及抽审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开展(1)全过程审计(对项目从立项到结算的竣工资料进行审计),围绕项目实施期间各个环节的管控情况,关注和揭示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检查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招投标管理及合同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及工程变更管理情况等,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全过程审计报告;(2)专项跟踪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截至某一时点或某一环节,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招投标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工程变更、成本控制等工程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专项跟踪审计报告。 | 项 | 1 | 50 |
2 | 结算审计 | 审计服务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含PPP****区管委会直属企业投资,****中心进行评审的,房屋建筑类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绿化类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抽审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对工程造价、工程变更、合同执行情况、工程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 项 | 1 | 45 |
合计金额小写: 184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肆仟元整 |
项目审计服务费累计满92万元,则服务期终止;或未满92万元但服务期已满24个月,甲方则停止委托新的审计项目,待已委托的审计项目完结后,服务期终止。服务起始时间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区分审计项目类型和审计服务质量,按如下标准与乙方确定。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后报********审计室(以****审计室)。****审计室可对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复核并确定审计费用。
(1)“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费以“**省****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附表4‘4.3工程结算审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为依据,其中:以“基本费用”的计算标准下浮45%(计****审计室接收的送审金额);“效益费用”中的“可选工作”不予计取。鉴于审****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的基础上进行审计,若涉及工程造价核减,在建设单位明确予以追回的前提下,按追回金额的10%作为本项目的审计服务效益费用,且不优惠。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参考湘建价协〔2016〕25号文件附表9标准(详见附件二)计取,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只按一个专业工程进行调整。
(2****中心审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在1亿元以内(不含1亿元)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的基本费用按中标优惠率下浮后再优惠15%;造价在1亿元-2亿元以内(含1亿元,不含2亿元)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的基本费用按中标优惠率下浮后再优惠20%;造价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的基本费用按中标优惠率下浮后再优惠30%。
即:“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4.3(1)基本费用*(1亿元以下*0.85,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0.8,2亿元以上*0.7)*(1-中标优惠率)+4.3(2)效益费用*1.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3.1****管委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含PPP****区管委会直属企业投资,****中心进行评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对工程造价、工程变更、合同执行情况、工程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3.3.2乙方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根据项目大小,应在接收到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之日起按如下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审计时限见下表),特殊应急项目应服从甲方计划要求。由于特殊原因确须**时间的,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适当**审核期限。
项目审计时限表
序号 | 工程造价 | 结算审计时限 (工作日) |
1 | 500万元以下 | 20天以内 |
2 | 500-2000万元 | 30天以内 |
3 | 2000-5000万元 | 45天以内 |
4 | 5000万元-1亿元 | 60天以内 |
5 | 1亿以上 | 90天以内 |
原则上,本项目约定的审计任务全部完结后一次性进行结算;如跨年且时间较长,可在自然年内对已完成的项目每半年结算一次。所有审计费用采取含税包干的方式,乙方须自行承担审计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出具审计报告正稿(一式六份),且将工作底稿、取证单、审计发现问题等重要资料复印齐全并经长****审计室验收合格后,提供正规发票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变更,则乙****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5.2.1乙方应认真组织,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服务质量。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严重失实或有意隐瞒甚至出具虚假报告,给国家、集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且被追回的,即使甲方验收时未能发现,乙方仍须在该问题被发现后,向甲方支付审计服务费的20%作为赔偿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5.2.2如因乙方委派的审计人员工作不负责、不到位,导致审计报告(含征求意见稿)质量不高,需要长****审计室反复核实情况或反复修改审计报告3次以上(含3次),严重影响审计工作进度的,扣减5%的审计服务费。
5.2.3乙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乙方如发现员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给甲方。
5.2.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从甲方处承接的服务项目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审计服务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并出具审计报告正稿,且将工作底稿、取证单、审计发现问题等重要资料复印齐全并经长****审计室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审计报告;
(2)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考查,要求乙方相关人员回避。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及业务素质不能满足项目审计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更换;
(3)对乙方审计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乙方承办的审计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满足甲方要求为止。
(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2)甲方应确定专人作为项目联络人;
(3)甲方应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资料;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可到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推进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提供服务;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3)按质、按时完成委托业务,作业进度满足甲方整体要求;
(4)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咨询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响应甲方的抽查、调阅等要求,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对接触到的涉及国家机密、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自然人的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具体见本合同《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洁从审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5)乙方应指定专门的联络人员,配备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专业工作人员。乙方委派至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审计组主要成员必须与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审计组成员基本情况表》一致(详见附件五),审计组成员不得更换;审计组成员中,如有与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需予以回避。如乙方中途更换人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委托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按本采购项目评委对投标人的评分从高到低顺序,重新确定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如实际工作有需要,还应当充实其他人员力量。如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资质并满足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审计人员;
(6)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7)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出具文件错误,致使甲方或有关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8)乙方须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被委托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公司或分公司。每完成一个审计项目,均应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甲方;
(9)乙方接到具体审计项目后,乙方按规定提交审计方案,明确该项目负责人、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审核事项及各阶段时间安排等,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进行修改。乙方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甲方委托要求,积极与审计所需的相关部门(单位)对接,在复审过程中应仔细熟悉图纸,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计价文件、****区管委会相关制度、文件等,认真复核工程量、材料价格及取费标准等,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复核,审计调查及取证,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10)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审计室报告;对有争议或分歧的问题,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审计室提出书面报告,****审计室视情协商解决;
(1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服务质量。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严重失实或有意隐瞒甚至出具虚假报告,给国家、集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且被追回的,扣除该项目服务费;损失不能追回的,由乙方据实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违约责任7.4在服务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超时、服务质量差或举报投诉的,经甲方查实确属乙方责任的,取消与乙方的服务合同并列入黑名单,乙方三年内****区管委****政府采购业务。
7.5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违反审计廉政规定等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可取消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审计业务费、兑取履约保函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6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经甲方确认后,必须按约定时间提供正式审计报告。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正式审计报告的,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扣千分之一的标准扣减审计费。
7.7乙方所提交的审计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扣减审计费的20%作为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8如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错报、漏报等情形,即使甲方验收时未能发现,乙方仍须在该问题被发现后,向甲方支付审计费的20%作为赔偿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7.9乙方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及工作成果等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如违反该项约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另外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7.10乙方无故延期审计时限,每逾期一天,扣减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的2%,扣到50%为止。
7.1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11.1合同补充和修改
双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管理办法发生调整的,一律按变化或调整后的要求执行,不再补签协议,****政府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的除外。
11.2未尽事宜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终止不免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保密责任。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三一路2号 | 地址: | **省**市**区迎新路499****中心1、2、3栋N单元1310 |
法定代表人: | 张庆红 | 法定代表人: | 董小菊 |
委托代理人: | 李** | 委托代理人: | 汪洋 |
电话: | 0731-****0090 | 电话: | 0731-****7575 |
传真: | 0731-****0090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