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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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蔡桥镇永裕村八组4亩鱼塘对外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蔡桥镇永裕村
交易品种: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6月
交易底价: 4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4.00亩
联系方式: --
乡镇(街道) | 蔡桥镇 | 村(社区) | 永裕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9-11 |
是否续租 | 否 |
交易面积 | 4.00亩 |
质量等级 | -- |
利用现状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内容:蔡桥镇永裕村八组境内有闲置鱼塘4亩,村集体计划对外发包,鱼塘周围是农田,只适合淡水养殖。二、发包期限:3年6个月(2025年1月1日-2028年6月30日)。三、项目金额:最低限价鱼塘400元/年/亩。四、竞价方式:在线自由竞价,价高者中标。五、投标资质:承包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六、项目要求: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现有沟渠水势配套以及田间地貌自行查看,如需调****村委会无关,自行解决;种植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农田标准,以及镇村要求稻麦两季;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得对承包范围内土地自行取土,承包方不得破坏承包地及其周围环境,如因国家政策等因素,需要征用或调整此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或调整,具体按相关政策执行,协议自然终止。承包方有权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规划、平整实施生产经营等活动,但期限结束后,必将土地恢复原貌交给村集体。一般淡水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对虾等养殖品种,严禁大棚养殖。七、付款方式:一年一缴,第一年签订合同日后缴付承包金,以后承包方于每年9月30日之前缴清承包金。 |
项目位置 | **市**县蔡桥镇永裕村 |
项目四至 | **:小沟,南至:八丈河堆,西至:郑以付田,北至:李仕仲田 |
坐标拐点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种养品种 | 淡水鱼虾 |
补充说明 | 一般淡水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对虾等养殖品种,严禁大棚养殖。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
所有权人 | **** |
经营权人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权证编号 | -- |
权证年限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流转期限 | 3年6月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内容:蔡桥镇永裕村八组境内有闲置鱼塘4亩,村集体计划对外发包,鱼塘周围是农田,只适合淡水养殖。二、发包期限:3年6个月(2025年1月1日-2028年6月30日)。三、项目金额:最低限价鱼塘400元/年/亩。四、竞价方式:在线自由竞价,价高者中标。五、投标资质:承包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六、项目要求: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现有沟渠水势配套以及田间地貌自行查看,如需调****村委会无关,自行解决;种植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农田标准,以及镇村要求稻麦两季;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得对承包范围内土地自行取土,承包方不得破坏承包地及其周围环境,如因国家政策等因素,需要征用或调整此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或调整,具体按相关政策执行,协议自然终止。承包方有权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规划、平整实施生产经营等活动,但期限结束后,必将土地恢复原貌交给村集体。一般淡水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日本对虾等养殖品种,严禁大棚养殖。七、付款方式:一年一缴,第一年签订合同日后缴付承包金,以后承包方于每年9月30日之前缴清承包金。 |
交易面积 | 4.0000亩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保证金 | ¥0.00 |
交易底价 | 400.00元/年/亩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陶成明 | 联系电话 | 153****2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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