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正文:
口腔修复材料及功能矫治器和口腔治疗用耗材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我院近期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就下述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积极参与、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如对公示项目需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一、项目名称:1.口腔科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额(万元 ) |
1 | 口腔修复材料及功能矫治器 | 1年 | 10 |
2 | 口腔治疗用耗材 | 1年 | 5 |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公示时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生产场经 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 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 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见附件4),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有效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先生 戴先生
办公电话:0431-****8110、177****9058、138****0003
项目监 督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431-****8122
八、附件
附件:1.口腔修复材料及功能矫治器参数要求
2.口腔治疗用耗材明细
3.口腔修复材料及功能矫治器和口腔治疗用耗材服务项目初步采购需求
4.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质疑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