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办事处**北路以东、香槟路以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20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260 | |||
起始价: | 41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到 ****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1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006)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 (六) 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6号)的要求缴纳配套教育费用。 (七) 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八)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九)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 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梅苑南路390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738-****60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