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1999.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村 |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以上(含2.0),3.0以下(含3.0) | 建筑密度(%): | 30%以上(含30%),45%以下(含45%) | |
绿化率(%): | 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 | 建筑限高(米): | 80米以下(含80米)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 | |
投资 强度: | 不低于300万元/亩 | 保证金: | 252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524BA0019 | |
年税收 | 海西园按照不低于200万元/亩/年进行考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起始价: | 12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16时00分 | |||
动竣工时间 |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三年内竣工 |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食品制造业的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县**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县**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高****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土地红线内涉及地下**(如河砂等)、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多余砂石料**的应执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处置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2〕641号),对工程建设项目自用后确有结****区管委会以公开方式进行有偿处置,处置所得收回国有,具体由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监管。
(三)本宗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时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0层
联 系 人:张炜晟、杨丽君
联系电话:0591-****8315
开户单位:****开发区****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对公钱包ID:004********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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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