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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果的公示 |
按照《**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要求,依照自愿申请、逐级评定原则,********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执法局、****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定专家组,对自愿参评且符合基础条件的2家农贸市场开展等级评定评分工作。 现将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果公示如下:****农贸市场,开办者:自****农贸市场,评分76分;****农贸市场,开办者:**市****公司,评分75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映。 联系电话:****315;电子邮箱:****@qq.com。 ****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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