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研究院****公司等7家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2024-09-14********集团****公司、****研究院****公司等7家公司债权(本金18969.87万元及对应至2024年9月30日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203.32万元),抵押物为**市**区胜利街1059号阳光SOHO大厦1-6层整层商业(面积合计19480.31㎡)、11层办公楼(面积合计11495.14㎡)、131套公寓(单套36-74平米,面积合计7428.63㎡)。目****集团****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已终结,已进入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研究院****公司仍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我公司拟对该户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注:本公告列示债权本金18969.87万元及对应至2024年9月30日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203.32****法院2023年2月28日生效判决确认的金额。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10月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10-****7316 156****689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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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9月19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