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港荟项目零星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
2.2招标范围:金港荟项目零星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修缮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42万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近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2024年9月14 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天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
5.2地点:****(**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5.3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代理部(**市润扬北路19号2楼)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路12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曹**
电话:0514-****6778/187****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