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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司法“新媒体+”宣传路径,我局拟购买新媒体平台法治宣传学习答题服务项目。
根据相关财务制度,此项目采取内控比选方式确定承接方,前期发布询价公告后,我局共接到三家单位报价(**信****公司、昆****公司、******公司)。在保证提供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小组评议,综合策划方案、结算价格等,决定由**信****公司作为服务承接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对此项目的承接方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如有疑义,请书面向****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地址:******中心3号楼161室
电话:****7933,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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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