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张桥村一事****服务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张桥村一事****服务站**项目****人民政府以通政【2024】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元镇张桥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通元镇张桥村,用地面积约903平方米,主要建设面积约587平方米居家养老卫生服务用房,同步实施相关配套设施。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79.53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4时00分(**时间),****镇社会****中心一****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col/col****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通元镇张桥村
联系人:曹工
电话:0573-****58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武原街道**路东、谢家路西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郑王婷
电话:0573-****8185
2024年9月14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也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6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7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2024年9月23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