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星星峡“一门一镇”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0: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星星峡“一门一镇”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市星星峡“一门一镇”设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星星峡“一门一镇”概念规划及风貌专项研究、六个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设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①或②。
①【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违法税****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3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3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星星峡镇
联系方式:0902-****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路环球国际1706室
联系方式:187****6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海霞
电 话:187****687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