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第五实验小学(百花小学分校)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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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小学****分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复审批批字〔2024〕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小学****分校)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规划建设一座4****小学。学生总人数1080人。项目共包括一栋教学综合楼(其中教学综合楼中包含4层教学用房、2层风雨操场以及1层报告厅),地下车库以及地下水泵房,室外运动场地、道路、绿化、大门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6493.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14.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79.56平方米,容积率0.76,建筑密度27.85%,绿地率35.17%。

2.1.3工 期: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8 08:30:00 至 2024-09-23 17:3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市**区**路162号,联系人:孙永刚,电话:0310-****985、130****9019;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滏东北大街与**北路交叉口IFC金融大厦801,联系人:高宁,电话:0310-****163、177****02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中心
电话: 0310-****829
电子邮箱: ****@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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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小学****分校)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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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162号**市**区滏东北大街与**北路交叉口IFC金融大厦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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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刚高宁、朱子晨
0310-****985031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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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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