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目部7+1项目大湾立交水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以下****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由**第一项目部负责实施。
本着深化**,**共赢的精神,为满足位于******区,32亿、5年的**市**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需求,****公司开展本次招标。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计划采购水稳材料分1个包件进行招标。主要材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不含税招标控制单价(元) | 招标控制总价(元) |
1 | 2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5.0% | m3 | 12111.12 | 223.34 | ****852.52 |
2 | 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4.0% | m3 | 3206.06 | 215.52 | 690976.86 |
3 | 2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4.0% | m3 | 8676.22 | 215.52 | ****917.36 |
合计 | 23993.4 | ****746.74 |
报价依据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为准。
2.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 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最新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服务商具有最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规模较大的还应具有最新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特定行业,****机关或组织核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贸易企业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2023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2.5 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本次标的物具体要求生产设备和产线数量及生产能力情况)
2.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的标的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7综合执行人查询结果(信誉要求):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的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并截图(附带电脑时间),****法院执行的不允许中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10 其他
3.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5日10时-2024年09月20日10时(以实际发售日期为准)
3.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 http://ec.****.cn),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3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3.4 本次入围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管理系统( http://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6日10时,本次入围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4.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6日10时。本次开标采用在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形式,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对询价内容(标的物)的报价应包括材料价格、质检(自检)费、试验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类规费、保险(除甲方担保的工程一切险之外,按法律规定乙方应该承担的险种)、税费、合理利润等。询价书有特殊规定的,应作文字说明;
5.2报价人应按《水稳报价单》中所列的报价项目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3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询价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4采用基准价格上下浮动价的报价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执行浮动单价,以发货日“**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中”(http://202.****.35:8032/)**市(当日同型号同品牌)的基准信息价下浮**%为计价价依据,上下浮动价格不变。
5.5综合单价为浮动价格,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202.****.35:8032/)中发布的**市(发货当日同型号规格)信息价为基准下浮**%的报价,作为当期的材料结算单价;无信息价的材料按投标人报价作为当期的暂**算单价。最终结算时以经财评审定的相应材料单价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单价;无信息价的材料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认质认价,最终结算时按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确定的价格下浮**%后作为该材料结算单价。
5.6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2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5.0% | 12111.****0000 | 立方米 |
2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0% | 3206.****0000 | 立方米 |
3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2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0% | 8676.****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