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坛皇祇室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地坛皇祇室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北房镇南房村656号院5号1层
中标金额:386万元
**** | **市**区北房镇南房村656号院5号1层 | 911********709772U | 386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3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1 | 386万元 | 386万元 | 地坛皇祇室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项目 |
名称:地坛皇祇室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采购项目
工程范围:
对皇祇室建筑本体的屋面、屋面木基层、大木构件(扶脊木、角梁)、墙面、外檐下架大木油饰、装修油饰、连檐、瓦口、椽望油饰、山花板、博缝板油饰、椽头彩画进行修缮。山花板绶带、梅花钉、椽头、框线、裙板、绦环板浮雕云盘线重新贴库金;屋面避雷进行拆安整修;拆除现有室内已经废除的暖气管;新木构件喷刷ACQ防腐涂料;施工时搭设防雨罩棚;施工时对室内彩画进行保护。承包商需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及**市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质量保修期及养护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养护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国家规定期限;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为: 2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需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合同履行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5日,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203)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并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四方验收。
项目经理:李旭冉
工程执业证书:京111********0325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建立、李俊霞、杨仲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1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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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东****门外大街
联系方式:蒋茵,010-****8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段然,010-****7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然
电 话: 010-****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