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11: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8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背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主管/0752-****0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工/0752-****812 |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主管/075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