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贵安生活垃圾转运分类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小关转运分类分拣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贵州-贵阳-云岩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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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30 13:30:46

2024年8月29日,****(原名:**市城投环境****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验收单位(****)、运营单位(**京环****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聚信****公司)及特邀3****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办公厅《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名:**市城投环境****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编制《**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8****环境局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其中包含10个垃圾分拣转运站,**区****中心为其中之一,本验收仅针对**区****中心。**区****中心建设地位于**区黔灵镇偏坡村,设计转运规模为200t/d(其中其他垃圾200t/d),属于III类转运站,**2层垃圾压缩转运车间一座,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垃圾的卸料、转运,占地面积840m2。卸料区面积为500m2。**办公楼区一座,钢架结构,位于分拣转运车间二楼,占地面积120m2。站区不涉及进站道路的修建,只建设转运站。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实际设计转运规模为200t/d(其中其他垃圾200t/d),项目不涉及分拣,故未建设有害垃圾暂存间,故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已建部分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属于简化管理,已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为****,****中心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至今暂未进行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正在执行中。经核实,**市城投环境****公司(****中心)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不完善,危废类别填写有误。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265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3),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主要涉及变动内容如下:

变动项目 环评及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 对比重大变动清单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工程 化粪池1座(10m3),初期雨水池1座(4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80m3),事故池(30m3)。 化粪池1座(10m3),初期雨水池1座(23m3),渗滤液收集池1座(主池80m3),事故池1座(30m3)。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容量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目处于**市境内,采用**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收根据**市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10.8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23m3,满足初期雨水收集要求。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设备情况 **区****中心项目拟设5台13t运输车辆,10个与转运车配套的干垃圾接收箱体(容积22m3),1台吸污车(罐体容积8m3),2套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每小时处理量20吨,压缩腔容积2.4立方,最大压缩力420KN,系统最大压力24MPa),1套空间异味喷淋除臭系统,1套料口喷淋除臭系统,1套负压除尘除臭系统,1台高压清洗机(水流量600升/小时),1台称重计量系统(承重能力≥50t),2个料槽(容积20m3),4套风幕机。 项目实际建设4台13t运输车辆,5个与转运车配套的干垃圾接收箱体(其中,1个有效容积21m3,4个有效容积23m3),2套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每小时处理量20吨,压缩腔容积2.4立方,最大压缩力420KN,系统最大压力24MPa),1套空间异味喷淋除臭系统,1套负压除尘除臭系统,1套料口喷淋除臭系统,2台高压清洗机(水流量600升/小时),1台称重计量系统(承重能力≥50t),2个料槽(容积20m3),未配置吸污车、风幕机。吸污车与其他转运站共用,风幕机采取及时关闭压缩车间门帘的方式替代。 项目生产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改变,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之规定进行判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生产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改变减少,吸污车与其他转运站共用,风幕机采取及时关闭压缩车间门帘的方式替代,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实际设置化粪池1座(10m3),初期雨水池1座(23m3),渗滤液收集池1座(80m3),事故池1座(30m3),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容量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目处于**市境内,采用**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收根据**市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10.8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23m3,可满足当前运行需求。**区****中心项目附近无市政管网,项目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吸****填埋场****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定期由专业****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项目压缩车间、卸料平台共用一套风机,压缩车间、卸料平台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20000m3/h。

②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③每天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界喷淋系统采用一台雾炮机等效代替,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了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产生及治理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以及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渗滤液池产生的污泥等。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京环****公司****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520103-2024-18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区****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博创检字[2024]第****0323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区****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博创检字[2024]第****0323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区****中心项目验收监测检测报告》聚信博创检字[2024]第****0323号验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5)地下水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已于2023年9月11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整改内容

(1)企业应根据最新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01-20发布)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制度和台账管理;

(2)落实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六、整改落实

已落实

七、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设置了化粪池1座(10m3),初期雨水池1座(23m3),渗滤液收集池1座(80m3),事故池1座(30m3)。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容量与环评设计容量一致,经核实判断,环评文本中采用的计算方式导致初期雨水池设计容量较大,考虑到项目处于**市境内,采用**市暴雨强度计算公式更为合理,故本次验收根据**市暴雨强度公式一:i=(6.853+4.195lgTe)(1+0.707lgP)/(t+5.168)0.601按前15min收集核算,计算得出项目初期雨水池容量应为10.86m3,实际建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量为23m3,满足初期雨水收集要求。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出站外,化粪池定期由****公司的专业吸粪车****填埋场****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洗车废水、渗滤液、压缩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由****公司的吸污车就近****填埋场****填埋场****处理站进行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排放口WW1出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车向垃圾压缩机内倾倒垃圾时产生的颗粒物及臭气。

①项目卸料平台设置有风机,卸料平台形成负压条件对颗粒物及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过滤网除尘+植物除臭剂喷淋+生物(瓷球)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20000m3/h。

②项目设置有喷淋系统,对无组织排放恶臭及颗粒物有一定去除效果。

③每天对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界喷淋系统采用一台雾炮机等效代替,车辆出场时,降低行驶速度。加强厂区绿化,尽可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增加减振设施,并通过加强对来往车辆的管理,由专人指挥进出车辆的次序;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设置区域内禁鸣喇叭标识;站区内、外设置绿化。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生物滤塔对恶臭进行去除产生的废滤膜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本转运站压缩直接转****发电厂,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清运处置。经过收集和委托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本次验收现场勘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验收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结论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渗滤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及压缩车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生产车间设有截流沟,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经现场勘查,应排污许可要求定期进行自主检测,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营稳定、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经本次验收核实,于2024年5月9****生态环境局的关于《**贵安生活****中心建设项目-****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520103-2024-181-L,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并建有完善的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修**小箐镇小箐村境内

联系人:尤总

联系电话:182****1262

2、运营单位

单位名称:**京环****公司

地址:**省**市**区艳山红镇观公大道生活****中心(山红镇背官村,现云大道与贵黔高违亮角南侧)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73****1045

3、验收报告编制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139****0368

4、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聚信****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镇**陆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158****2521

附件:**贵安生活垃圾**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送审(含附图附件)2024.8.30

**贵安生活垃圾**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4.8.30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