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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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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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066

通讯地址:**市晋****管理局

邮编:030025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周家庄村纯净余土专用受纳场一期

**省**市**区周家庄村东侧、与上冶峪村交界处

****

******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纯净余土收纳工程、拦挡工程、防洪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一)要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间要采取边界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制、场地硬化、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措施。

2.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及运输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不外排,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3.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声屏障措施,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场地平整产生****填埋场四周汇水沟、截水沟和挡土墙产生的泥土,****填埋场。

(二)运营期,要逐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场内扬尘和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自然扩散。场内设置洒水车,卸料过程使用雾炮机喷雾抑尘,大风天气进行苫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进道路设置喷淋设施;填埋场定期洒水,纯净余土堆置时,必须随倒随压,降低落料差。运输车辆不得超载,遮盖篷布,出现抛撒应及时清扫;运输路段平整硬化,加强养护修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

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应设置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洗车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要选用低噪音设备。运输车辆要限速缓行,加强绿化,禁止鸣笛,做好消声减震措施。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运,受纳场填埋。

5.填埋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立即对形成的边坡进行覆土,填埋场达到封场要求后,对填埋场顶面场地覆土平整,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复垦绿化。

6.本项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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