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市**区宋厢路16号**金融大厦2303室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李淑静 电话: 159****4141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宋厢路16号**金融大厦2303室
邮编:530200
联系人:李淑静 联系电话:159****4141
授权代表:李淑静 联系电话:0771-****682、159****4141
地址:****市**区宋厢路16号**金融大厦2303室
邮编:530200
******公司:
我司于2024年9月9****财政局转来的关于******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 “质疑函”,****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进行审查,****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概述):**县2024-202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评标结果。
事实依据:2024年8月29日,**政采云采购平台●项目结果●**县2024-202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编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司“审查结果不符合,审查说明:4.商务条款偏离表人员配置承诺内容没有写明具体数值”。
质疑事项一答复: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为本项目的征集文件、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征集文件中:商务文件格式四、商务条款偏离表第2点规定“2.如果征集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征集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响应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在****公司在商务条款对应第4点的承诺中为完全复制征集文件的要求。按照征集文件该条款的约定,评标****公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处理。故该质疑不成立。
综合上述,质疑人所述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特此答复,****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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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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