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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机场段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第4合同段DK21+100~DK23+920路基及附属工程分包招标于2024年9月18日开标,****小组审查,以下相关单位投标文件需在2024年9月22日10:00前作出澄清,超出截止时间未澄清,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1、投标文件中主要履约人员未提供技术员简历,需贵司尽快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2、主要履约人员中安全员李良辉所在企业为**鑫****公司,非贵司单位人员,请贵司作相应说明,提供证明文件。
二、******公司:
安全员李东旭所在企业为****集团有限公司,非贵司单位人员,请贵司作相应说明,提供证明文件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更换安全员。
三、**省****公司:
1、主要履约人员未提供毕业证、职称证,需贵司尽快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