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平溪灌区的洞口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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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溪灌区的**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平溪灌区的**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梨园路名门世家对面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县平溪灌区(采购人名称)的 **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SCD-****009

4、采购项目预算:****4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竣工并通过验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约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01

**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第一期)

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工程

**县平溪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新增工程(一期)(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400.00元

****400.00元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o监狱企业 o福利性单位。

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 (**县梨园路名门世家对面4楼 )领取磋商文件。

(2) 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0 元。

(3)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磋商文件。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68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0 时 00 分(**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00分(**时间)。

3、磋商地点:****会议室(**县梨园路名门世家对面4楼 )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县平溪灌区

(2)地 址::**县岩山镇雷井村

(3)联系人:曾先生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135****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梨园路名门世家对面4楼

(3)联系人:覃先生

(4)邮 编:422000

(5)电 话:152****1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152****1583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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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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