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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为保证****1#铝灰渣处理废气排放口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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