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现将**路158号二层房屋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 | 建筑 面积 (㎡) | 使用 面积 (㎡) | 挂牌 年租金 (元) | 支付 方式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赁 年限 | 经营 范围 | 基本情况 |
**路158号二层 | 519.50 | 389.63 | 238452.00 | 年付 | 5000.00 | 1年 | 办公 使用 | 朝东,水、电、齐全,简单装修。 |
以上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四、租赁条件及要求
1.由于该房屋物业单位限制,该房屋用途仅限用于办公使用,使用中不得扰民或产生噪音。
2.承租人须遵守直管公房管理相关规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履行相应社会责任。
3.承租人须承担房屋租金评估费用,并自行承担水电暖管线改造及室内空间分割隔断费用及以前年度拖欠的采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房屋内遗弃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4、该房屋涉及遗留问题由承租人负责处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遗留问题处理期间不停收租金。
5.第一个租赁期结束后,如遇出租方使用房屋,承租方须无条件腾出。
6.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暖、天然气等配套设施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对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五、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 月 24 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4年9月24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原路径无息退回。否则, 均视违约 ,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且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189****6979 邓经理 139****7020
联系电话:0931-****288
地址:**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交易所
2024年9月10日